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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上令計劃妻子的女副市長獲刑!涉遼寧拉票賄選案



8月21日,由遼寧省沈鐵檢察分院提起公訴的共青團原遼寧省委書記、大連市原常務副市長曹愛華(正廳級)涉嫌貪污、受賄一案,在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宣判。

曹愛華犯貪污罪、受賄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,違法所得予以追繳。她當庭表示服從判決,不提出上訴。

據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通報,曹愛華曾在營口市、團省委和大連市任要職多年,其涉案犯罪事實筆數之多、數額之大在省內司法機關查辦的同類案件靜電機安裝中均屬罕見,更是沈鐵檢察機關恢復建院以來承辦的職級最高、政治影響最大的職務犯罪一審公訴案件。該案受到社會廣泛關註,輿論反響巨大。

案件受理後,經沈鐵檢察分院檢察長決定,成立瞭以副檢察長曹劍主辦、公訴處員額檢察官協辦的公訴組,制定瞭詳細的工作計劃,並最終審查確認貪污、受賄犯罪事實共計64筆、涉案數額1200餘萬元。2017年11月23日,公訴組如期完成審查起訴任務,並經分院檢委會審議通過,以曹愛華犯貪污罪、受賄罪向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法提起公訴。

今年7月24日,該案開庭審理,庭審長達五個小時。據通報,公訴組經事前準備,制定多套庭審預案,並結合數字技術將全案47冊大台中記帳網|台中公司登記|台中公司登記流程|台中公司登記費用卷宗中的數千份證據材料整合為86幅多媒體示證動畫。

曹愛華生於1968年1月,在共青團系統工作多年,2007年39歲時任職正廳級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。

1995年至2000年,曹愛華先後任共青團營口市委副書記、書記。2000年至2002年當瞭兩年營口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長之後,再次回歸團系統,出任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,後任書記。

2010年8月,42歲的曹愛華離開團系統,出任大連市委常委、大連市副市長,2013年1月任大連常務副市長。2016年9月,曹愛華被查。

上述履歷顯示,曹愛華在共青團系統工作瞭13年,離開共青團系統後一直擔任要職。

大連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的級別雖然隻是局級,但是在東北三省中,大連位置極其重要,是東部沿海重要的經濟、貿易、港口、旅遊城市。

接近大連市政府的一位知情人士曾對“政事兒”說,曹愛華是大連市委市政府班子裡最年輕的一位,作風“雷厲風行”。

“政事兒News”註意到,去年9月,《遼寧日報》刊發兩篇報道《我省用警示教育持續凈化修復政治生態》、《我省將案例資源轉化為教育資源紮實開展警示教育》,提到瞭曹愛華。

報道顯示,落馬後,曹愛華懺悔說,“他們不是在與我交往,而是與我的椅子交易。”

曹愛華落馬後,她與王珉、蘇宏章、王陽、鄭玉焯以及吳野松等落馬官員被“打包處理”,形成《懺悔與剖析》等警示教育“教材”,發給遼寧省領導、各市和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。

去年3月,曹愛華被“雙開”。通報顯示,曹愛華不僅涉及遼寧拉票賄選大案,還有“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”、“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”等買官賣官問題。

曹愛華在大連工作期間,先後收受下屬單位50餘人所送的錢物達幾百萬元,並因此牽扯出瞭大連市一批領導幹部。遼寧省委常委、大連市委書記譚作鈞表示,“不能再有第二個曹愛華!”為此,大連市把一把手們集中起來,召開專門警示教育大會。在會上,一名大連市直部門負責人聽取瞭曹愛華的情況通報後說,“沒想到,她發生這麼嚴重的違紀行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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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檢察風雲》雜志《官場雜談|補署一切,聽之天命》一文稱:曹愛華是一個十足的“官迷”,一切為自己的升遷讓路。她為領導做事,向領導行賄,甚至做瞭一個女人、一個妻子、一個女兒、一個母親“不該做”的事情。在獲得政治甜頭之後,一發不可收拾,直至攀上瞭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。曹愛華在懺悔錄中寫道:我的人生止於48歲,上面立著“恥辱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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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源: 政事兒News

責任編輯:荀建國_NN73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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